金融界2024年3月10日消息,颍上县汇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因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被霍邱县交通运输局罚款2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颍上县汇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KS3313)。
颍上县汇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的违规行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颍上县汇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被处以罚款2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