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14日消息,宁夏青铜峡市海源包装有限公司因未配套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集中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被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20000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高档包装袋项目正常生产,1台热熔吹膜机、1台热熔裁剪机、1台热熔覆膜机正在运行,未配套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集中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宁夏青铜峡市海源包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环境污染违规行为。对此,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万元(2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