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讯:近日,航运环保企业浙能迈领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合规性、发行方案一致性及募集资金安排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核实是否实缴出资及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其次,需确保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并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详细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第三,需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后的预计募集资金数量及其具体计算方式;详细说明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境内、境外用途所占比例,是否计划将资金调回境内及具体的调回比例;说明募集资金用途所履行的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如涉及境外募投项目,需说明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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