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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院计算境外上市备案获证监会补充说明要求,涉出资合规、增值电信许可及股东穿透三项核查

2026-09-04 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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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华院计算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收到中国证监会补充说明要求,共三大事项: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定价与出资合规(是否存在禁止持股主体)、认知智能主业外其他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外商投资合规、国有股标识及「全流通」股东持股权利瑕疵(含对上海吾苜等股东按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指引穿透核查),须由律师出具明确法律意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华院计算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UniDT Co., Ltd.)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过程中,收到中国证监会补充说明要求,须就三大事项补充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问询事项包括:(一)说明公司历次增资、股权或股份转让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情况,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说明除认知智能算法产品外,公司是否实际从事或计划开展其他领域业务、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外商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经营范围、资质许可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领域的情况;说明目前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管理相关规定。

(三)说明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相关要求,对上海吾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进行穿透核查,说明公司主要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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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新时空,原文链接:https://www.newtimespace.com/zh-cn/ipo/1444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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