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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观点:最高法院关于ICE突袭的裁决令人羞耻,保守派法官基本上裁定在移民执法中可以种族歧视

2025-09-10 0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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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在彭博观点,作者诺亚·费尔德曼是彭博社观点专栏作家。他是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最新著作是《今日犹太人:认识上帝、以色列和犹太人民的新指南》。

Photo by Adam Michael Szuscik on Unsplash

在这项很可能被载入史册、被视为反移民偏见耻辱象征的裁决中,最高法院允许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重新展开“流动作业”式盘查,只因有人长相特征、语言习惯或在某些场所工作或等待工作,就可以被怀疑为无证移民。

这项以6比3通过的紧急裁决,推翻了洛杉矶一位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在7月下达的命令。当时法官裁定,ICE未能满足进行此类盘查所需的“合理怀疑”标准。

以种族、语言和经济状况为依据侵犯基本权利,不仅对被针对的拉丁裔有害,也动摇了所有美国人的宪法权利,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原则。

尽管大多数法官联名通过了这项未署名的裁决,但布雷特·卡瓦诺撰写了一份解释他投票理由的协同意见,这是我们目前能了解他们立场的唯一线索。

案件涉及ICE于6月在洛杉矶展开的突袭行动。卡瓦诺写道:“成队的武装蒙面特工开车前往洗车场、拖车场、农场和公园,一下车就开始抓人,往往连一句话都没问。”

这些突袭的目的,是询问人们是否为美国公民或是否合法居留。理论上,能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人会被释放,但实际上有超过2800人被拘押。

联邦地方法官查明,这些行动是基于四个因素:

(1)目标对象的种族或族裔外貌; (2)是否说西班牙语或带口音的英语; (3)他们所处的位置(例如洗车场或公交站); (4)他们似乎从事的工作类型。

法官认定这些标准不足以构成移民执法所需的“合理怀疑”,并下令在她裁定长期法律应对措施前暂停这一做法。

令人震惊的是,卡瓦诺(以及推测其余五位保守派大法官)认为,尽管“仅凭表面族裔无法构成合理怀疑”,但如果与其他因素结合,就可以作为“相关因素”使用。

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种族特征本不应被视为逮捕任何人的“合理统计依据”。语言、口音、工作场所,也都不应被用作执法判断的因素。

众所周知,很多美国公民本身就是拉丁裔,或看起来像拉丁裔;讲西班牙语或带口音的英语;在低薪的日工岗位工作。这些身份或行为,都是宪法赋予个人的合法权利,不应成为被盘查、被拘押、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的理由。

正如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在异议中指出:“政府,以及现在卡瓦诺的协同意见,几乎等于宣布所有拉丁裔,无论是不是美国公民,只要从事低薪工作,都可以随时被抓走,从工作中被带离,直到他们向执法人员提供让人满意的身份文件。”

这是真的。更令人担忧的是,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不仅限于拉丁裔。如果你在美国,正在阅读这些内容,你也可能因为外貌或语言与某种“假设的特征画像”相符,就被随时盘查,甚至被拘押——而政府连任何有意义的数据依据都不需要提供。

卡瓦诺写道,“合理怀疑仅意味着移民执法人员可以短暂拦下个人并询问移民身份。如果该人是美国公民或合法居留者,那么在简短接触后将被释放。”

但事实上,被联邦执法人员拦下并不是什么“简短接触”。这往往意味着强制性逮捕、随后的讯问和调查——在此期间,你被默认是无证非法居留者,直到你自己能证明不是。

更荒谬的是,卡瓦诺还建议,本案原告此前曾被拦下,但他们无从证明自己将来“极有可能”再次被拦查,因此“无资格”请求法院禁止这些突袭行动。

这种对司法程序当事人资格的狭隘定义,本应是本案最令人愤怒的部分,不过最高法院的裁决,在种族、语言和工作场所等因素的使用上居然更令人震惊。

这项裁决之所以成为当代反移民偏见的鲜明写照,正因为严重背离了政府执法应对普通公民适用的宪法规则。

比如,政府若因打击犯罪而在高犯罪率社区拦截所有黑人年轻人,或为打击内幕交易而在华尔街盘查所有穿巴塔哥尼亚外套的白人,这些做法显然都是违法的。

理论上,刑事案件的拦截需要“可能原因”标准,而移民执法标准是“合理怀疑”,门槛更低。但不应因标准不同而放弃根本的宪法原则——任何人都不应因肤色、语言或职业而遭到执法拦截。这正是人人享有的“平等保护”原则。

这种平等保护,应足以保障所有人不因外貌或口音不同于某种“美国人”的刻板印象,而被政府官员拘捕。

今天这项裁决应被铭记为极其耻辱的一幕。若幸运的话,将来会如同其他反对非裔美国人、日裔美国人等少数群体的偏见判例一样被推翻。

在那之前,这项裁决将作为美国当前反移民恐慌情绪蔓延的标志存在。

来源:加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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