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我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信托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行业发展,加快回归信托本源,推动创新转型,苦练内功,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
一、“十五五”时期信托业所处的历史方位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信托业回归本源、探寻可持续发展路径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信托公司的发展丰富了金融体系的构成,服务了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但是也需要看到,信托业发展仍是大起大落,发展模式弊端在特定环境下会被迅速放大,从根本上说明信托业还没有寻找到可持续发展道路。因此,“十五五”时期,信托业需要回答好如何回归信托本源、如何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定位、如何有效融入中国式现代化这三个基本命题,进而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一是信托业要坚守受托人定位。信托公司过往发展经历多次波折和调整,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坚持受托人定位,偏离了信托关系的正轨。1979年,我国恢复发展信托公司,但是缺乏信托法律法规引导,信托公司不知道如何做好受托人,导致出现了五次重大整顿。2001年,我国颁布《信托法》,信托公司名义上回归受托人定位,实际上更多充当影子银行的角色,开展通道业务,维持刚性兑付,在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集中显现后,经营管理面临空前的挑战。《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信托业必须回归到受托人定位上来,“十五五”时期信托公司将在此方面加速行动。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出发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实现好受益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并将这一目标贯穿到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企业文化,乃至业务流程全过程,并加强内控体系保障。这一过程不会容易,走出传统路径依赖注定需要时间和定力,需要从经营思维和内心接受脱胎换骨的改变。
二是信托业要突出信托制度优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那么信托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定位是什么?如何实现错位发展呢?从海外经验看,美国信托公司多以财富管理为核心,服务超高净值客户的全方位财富管理需求,或者围绕个人养老等业务领域成为垂直化、专业化金融机构。日本信托机构最初定位为长期融资金融机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战略,在混业经营体系下又转型为开展资产托管、个人财富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机构。在我国分业经营体系下,信托业的定位应突出信托主业,特别是发挥风险隔离、财产转移等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并以此为核心有限的拓展和深耕相关业务领域。总体而言,信托公司应加大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的创新发展,服务好企业治理、人民美好生活、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在此基础上适当发展特色化的资产管理信托,最终走出自身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形成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三是信托业要有效融入新发展格局。信托公司要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才能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信托业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我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目标和重点任务,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内大市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双碳战略落地等国家战略部署中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二、“十五五”时期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十五五”时期,信托业要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的长远目标,健全中国特色的信托监管体系,引导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丰富信托产品服务供给,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走中国特色的信托公司发展道路,贡献更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尊重。
一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监管体系不同,全球信托业监管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原则和框架。我国信托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但是几经变化,仍然尚未成熟,在一定程度上也未能充分引导信托公司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近两年来,监管部门总结过往监管政策的不足,学习海外信托业监管经验,推动新时期监管体系的变革。《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成为引领信托业监管变革的序幕,“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1+N”监管体系,除了已修订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外,监管部门将制定《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资产服务信托管理办法》等新制度,以及修订《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制度,还有可能在信托财产登记、信托税收等制度方面寻求突破。总体来看,我国需要按照受托人定位的原则加快健全信托业监管体系,落实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穿透监管的要求,促进信托公司尽早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坚守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错位化发展定位,推进信托公司减量提质发展以及特色化发展。“十五五”时期,一方面,我国现有67家信托公司,但是经营情况参差不齐,个别信托公司长期经营不善。信托业需要发挥优胜劣汰机制,让信托业务经营不佳的信托公司有序市场退出,扶持经营规范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信托公司,鼓励信托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打造航母级头部信托公司,增强信托业在我国以及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各信托公司应该有自身的战略定位,比如日本既有综合经营的信托银行,也有专注资产证券化、养老金融的专业化信托公司,美国也有大量聚焦细分市场领域的中小信托公司。我国应从监管制度上鼓励信托公司特色化发展,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政策体系。信托公司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明确信托业务组合,加强业务深耕和深挖,构建自身的护城河。
三是建设多样化、丰富的信托产品市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是保持信托业活力的根本所在,要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目前,信托产品相对有限,在资产管理信托领域主要是基础设施信托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等,在资产服务信托领域重点是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等,而且很多信托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高,这也造成了信托市场的高度内卷,信托公司之间大打价格战。从海外看,日本信托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养老金管理、个人信贷、财富传承等产品服务,面向机构客户提供资产证券化、员工激励等产品服务,而且不断跟随市场需求推动产品创新。“十五五”时期,信托业要深入挖掘我国居民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各类需求,提高创新能力,围绕个人养老、财富传承、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重点领域,集全行业之力打造一批品质高、叫的响、有口碑的信托产品服务,进一步丰富产品服务供给。
四是建设鲜明生动的信托文化氛围。信托文化的普及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托业发展的成熟度,如果不能建设浓厚的信托文化氛围,信托市场需求就很难释放出来。信托业发达的国家都实现了信托文化的良好普及,美国是营业信托的发源地,信托制度广泛融入个人的财产保障、财富传承等生活场景;日本作为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引入信托制度较晚,但是通过信托投资低门槛、严监管等方式,让信托制度更多惠及普通百姓,实现了信托文化的普及,也造就了日本信托业的大繁荣、大创新。“十五五”时期,我国要继续加强信托文化体系的建设,一方面,通过视频、案例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社会投教,实现人人知信托、懂信托、用信托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要通过优质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用实际行动诠释信托文化内涵,使信托文化由抽象的专业术语转变为可感可及的服务体验。
三、“十五五”时期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十五五”时期是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要通过业务创新升级、管理变革、能力提升、数字化转型等方式,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
(一)加快信托业务创新升级
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确立了信托业务创新转型的方向,但是相关业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十五五”时期信托业需要加快信托业务创新升级,尽快形成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一是资产服务信托要大力创新。资产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本源业务,充分体现了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资产服务信托有19类之多,但是未来资产服务信托的种类或许不止这些,而且随着客户需求的变化,有些资产服务信托可能消亡,新的品类有可能出现。因此,信托业应结合客户需求大力创新发展资产服务信托,探索成熟的商业模式,将资产服务信托发展成为核心信托业务。此外,资产服务信托当前的信托报酬率不高,这与现阶段资产服务信托简单化、低端化竞争有很大关系,未来需要通过提升专业能力、功能多样化等方式提高业务综合价值。
二是资产管理信托要规范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已较为成熟,但是资产管理信托距离成熟做法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资管新规统一监管下,信托公司的制度优势降低,需要与其他资管机构同台竞争。一方面,信托公司必须从融资思维向投资思维转变,严格落实组合投资要求,不能简单拼凑资产数量做到形式合规,而是要从客户角度出发,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要继续发挥在非标领域的优势,在基础设施、房地产等资产领域之外,结合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导向,寻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机遇,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资产类别和丰富的投资策略,满足客户大类资产配置需求。
三是公益慈善信托要优化模式。公益慈善信托是推动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工具,信托公司应重新定位公益慈善信托在我国社会公益事业中的角色,特别是要发挥比较优势,实现慈善信托与慈善基金会的错位竞争和差异化发展,共同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公益慈善信托应成为社会资金的动员器,重视拓展新的人群、企业和机构,普及公益事业理念,为公益事业贡献更多新增社会慈善资金。公益慈善信托应成为公益事业的创新先锋,在传统捐赠之外,开拓慈善公益的新形式、新机制、新生态,不断丰富慈善公益参与和实施形式。信托公司应成为慈善资金的专业投资管理人,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存续慈善资金的投资管理,提升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水平,扩大可用慈善资金的规模。
(二)加快管理方式变革
信托业非标业务占主导地位时期形成的团队制、短期激励制等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需要,“十五五”时期信托公司要根据业务战略推动管理方式的变革,精益组织架构设计、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等管理,更好地支持创新转型。
一是推动业务组织方式的变革。传统团队制包打天下的业务组织方式已不能适应信托业务创新转型的要求。信托业需要结合重点战略业务方向,研究设立专业化部门或者专业化团队,以与传统非标团队区分,诸如设立家族办公室、标品信托业务、资产服务信托部等。此外,受托人定位主导下,信托业也需要优化业务流程,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边界,提高业务运营效率。
二是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的变革。围绕内设机构的变革,信托公司需要重构人才队伍,改变以传统非标业务人员为主的人力资源现状,结合信托业务创新转型方向,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内部培训或者外部引进,逐步建设与创新转型适配的人才队伍。
三是推动考核激励机制的变革。传统非标业务短平快,其考核方式也聚焦短期创收,但是标品信托、资产服务信托等业务的特点和商业模式与非标信托有很大不同,很多业务需要较大前期投入和较长时间培育,这需要信托公司改变传统考核方式,依据业务特点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激励机制。
(三)加快专业能力提升
信托公司作为信托服务的专业机构,要持续提高专业能力本领,以专业制胜赢得市场竞争和客户信赖。
一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信托公司要想行稳致远,必须守住风险底线。《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资产管理信托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信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建立覆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受托履职操作风险管控。信托公司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管理方面还不很成熟,“十五五”期间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流程、工具等方面的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控能力,增强风险研判和抵御能力。
二是提升投研能力。投研能力是做好业务的重要保障,相比券商等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投研能力还不强。“十五五”时期信托公司需要加快投研能力提升,依据业务发展需求,探索构建宏观、金融市场、产业、金融产品等方面的研究体系,培养专业研究人员,提高宏观和产业规律把控,加强金融资产定价,提高优质资产挖掘能力。
(四)加快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是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信托公司要基于数字资产和数字化技术推动信托产品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便捷性和竞争力。
一是强化重点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标品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对于信息系统的依赖度较高,信托公司要加大资源投入,探索建立业务信息系统,并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需求,不断扩展业务系统功能,形成强大的信息系统支撑,提高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反应速度。
二是强化人工智能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模型技术逐步在金融行业得到深入应用,信托公司要加强科技研发能力,探索信托业务+人工智能的新模式,逐步建设智能客服、智能投研、智能风控、智能运营,实现运营管理范式变革。
三是强化数据资产价值挖掘。信托公司要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高数据质量,有效整合各类数据,建立数据集市,深度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赋能经营决策、投资决策、业务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