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弘宇股份(002890)报收于15.71元,下跌2.42%,换手率1.7%,成交量2.75万手,成交额4313.78万元。
资金流向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0.8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76.3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4.46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弘宇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975.0户,较12月31日减少122.0户,减幅为2.0%。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79万股增加至2.8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4.18万元。
财务报告弘宇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3.0亿元,同比下降6.89%;归母净利润1035.08万元,同比下降38.64%;扣非净利润724.12万元,同比下降40.02%;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625.16万元,同比下降14.6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4.8万元,同比下降150.1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8.32万元,同比下降201.55%;负债率19.71%,投资收益14.08万元,财务费用-4.63万元,毛利率16.83%。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五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5月07日。会议将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申请贷款额度、续聘审计机构及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等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推进技术创新、产能建设和国际化布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65.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5.08万元。董事会全年召开8次会议,审议67项议案,均全票通过。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刘学伟、邹钧、王锋就任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具体授信金融机构、额度、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总经理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显示,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245.06万元,2025年度募投项目支出4,397.42万元,剩余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6,667.02万元。公司于2024年将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并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截至2025年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合规,无违规情形。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截至2025年末有注册会计师1053人,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沈文圣,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新丽,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肖霞,均具备相应资质且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本期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1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4月30日15:00至17:00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平台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http://rs.p5w.net参与。公司将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董事会秘书辛晨萌、财务总监王铁成及独立董事王锋德。公司自2026年04月24日15:00前公开征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可通过邮箱hynjzq@126.com提交。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等高风险领域。公司已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完成整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99,003.48元,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89,936.9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3.77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80.23元、存货跌价准备2,311,733.03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2,999,003.48元,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97.42万元,全部用于“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原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已变更,尚未实际投入。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收益319.38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3.42万元,理财产品余额16,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合规,无违规情形。
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2025年度募投项目支出4,397.4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6,000.0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3.42万元。原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已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允反映,无违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大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专项核查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表格显示,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莱州凌宇机械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核算科目为应收账款。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75.32万元,2025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681.4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1,112.38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355.62万元,形成原因为购销业务。其他关联方及控股股东等无相关资金占用或往来记录。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弘宇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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