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09:41,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标的指数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824)下跌0.33%。成分股方面涨跌互现,天健集团领涨0.83%,西部矿业上涨0.76%,浙版传媒上涨0.65%;凤凰传媒领跌2.24%,长江传媒下跌1.73%,中粮糖业下跌1.60%。
多项市场数据显示,当前红利资产的配置韧性正在凸显:险资大手笔加仓红利标的、A股中期分红规模刷新历史同期纪录。传统固收收益率持续下行,高股息资产的中长期配置逻辑不断得到强化。在市场反复震荡的背景下,个人投资者通过指数工具布局红利的意愿明显提升,机构人士表示,伴随传统固收类资产收益率下行,具备稳定现金流的高股息权益资产,配置价值持续抬升。尤其是过去几年大规模资本开支的部分行业,陆续进入现金流释放周期,叠加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新规落地、保险业新会计准则调整,机构配置红利资产的需求进一步放大,红利资产的底层驱动逻辑清晰。
国企红利ETF鹏扬(159515),场外联接(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ETF联接A:020115;鹏扬中证国有企业红利ETF联接C:020116)。
风险提示:“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000824)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编制和计算,其所有权归属中证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中证对于标的指数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特殊目的的适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不因标的指数的任何延迟、缺失或错误对任何人承担责任(无论是否存在过失)。中证对于跟踪标的指数的产品不作任何担保、背书、销售或推广,中证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标的指数回报与相应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标的指数变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本产品由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销售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预示和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以上内容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不作为投资收益保证,也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以上内容与数据,与有连云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