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海底捞国际控股发布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签订贷款协议,同意向其提供本金上限折合人民币1亿元的港元贷款,贷款期限仅30天。这笔资金用于张勇个人财务安排,贷款利率为一个月期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IBOR)加60个基点,且不设置任何担保措施,到期需一次性还本付息。该笔关联交易,叠加一个多月前舒萍家族信托大额减持股份,创始人家族连续财务操作,引发资本市场广泛讨论。
回溯此前交易,9月8日,张勇妻子舒萍设立的家族信托旗下主体SP NP Ltd.,以每股10.62港元的价格,减持2.59亿股海底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约4.65%,本次减持合计回笼资金约27.5亿港元。海底捞当时对外解释,减持仅为股东个人资金与财务安排,和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以及财务状况无关。不过消息落地后,二级市场反应强烈,9月9日海底捞股价收盘大跌9.14%。
市场将这两次财务安排与离岸信托税收新规关联起来。今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相关个税公告,明确居民个人离岸信托财产装入、存续收益的个税征管规则。新规设置90日申报缴纳窗口期,窗口期将于今年10月下旬结束,在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税可免予加收滞纳金。由于张勇、舒萍所持海底捞股份架构涉及境外家族信托,9月的大额减持,市场曾猜测或为筹措相关税款。本次新增1亿元短期贷款,再度把创始人家族资金安排推向舆论焦点。
需要厘清的是,9月减持股份的主体是舒萍家族信托旗下公司,而本次借款人是张勇个人。信托资产和个人资产在法律层面相互独立,减持获得的资金并不能直接由张勇个人支配。因此即便家族层面完成大额套现,受资金分配、款项到账节奏等因素影响,张勇个人仍可能出现短期流动性缺口。但公告并未说明本次贷款用于缴纳税款,目前也没有公开证据证明两笔交易存在直接关联。
针对本次贷款,海底捞表示,集团现金流充裕,本次放款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运营造成冲击;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限港元存款利率,公司还可获取额外利息收入。截至今年6月末,海底捞账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49.44亿元人民币,本次1亿元贷款上限仅占其现金规模约2%。
从港交所上市规则来看,张勇兼具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身份,这笔贷款属于关联交易。按照公告披露,交易仅需履行公告、申报义务,豁免独立股东表决程序,张勇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投票。但该笔贷款不设置抵押、担保,上市公司将承担对应的信用风险。市场对于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无担保短期融资的商业必要性,仍存在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