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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主动ETF今日开卖,想买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 (581070)?一条完整的实操路径

2026-10-23 10:13:45
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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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首批主动ETF正式开启募集。

作为场内创新工具,这类产品的认购流程、资金门槛与交易规则,与传统的场外基金存在明显差异。为解答投资者的实操疑惑,本文以平安基金旗下的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代码:581070,认购代码:581073)为例,梳理四个核心认购细节。

一、渠道限制:需通过场内或直销认购

本次发售公告明确,平安红利景气未设置场外代销渠道。这意味着,投资者无法通过银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参与本次认购。

参与认购的前提是,投资者需具备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果没有账户,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办理开户及指定交易手续。具体认购途径有二:

网上现金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办理。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平安基金直销柜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其中,走平安直销的每笔须在5万份以上。

二、代码区分:发售期认准“认购代码”

在交易系统中,该产品涉及两个不同的代码,投资者需明确其适用场景:

认购代码 581073:仅在10月23日至11月9日的发售期内,用于办理认购。

基金代码 581070:待基金成立并上市后,用于二级市场的行情显示与买卖交易。

发售期间,输入基金代码581070无法进行认购操作。

三、门槛与费率:按份额分档计算

在资金门槛与成本方面,根据发售公告,认购份额与费率结构如下:

券商端(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直销端(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需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认购费率(按面值1.000元计算):

image

来源: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发售公告

(注:通过平安基金直销柜台办理网下现金认购,不收取认购费用;通过券商办理,券商将参照上述标准收取佣金。)

四、募集上限与操作规则

该产品设置了20亿元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若募集期内总规模超过20亿元,将启动“末日比例确认”机制。即:对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在操作规则上,两类渠道的撤单机制存在差异:

网上现金认购: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以撤销认购委托。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特别提示: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仅代表确实接收到申请。认购的最终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将产生相应利息,已确认部分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FAQ

Q1:认购资金何时被冻结?

在券商App提交认购委托后,对应资金即被冻结。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未撤单,该笔资金将正式参与认购。

Q2:未确认部分的资金何时退还?包含利息吗?

若触发“末日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至投资者账户;具体是否包含相应利息及处理方式,以发售公告及基金合同为准。

Q3:上市后买卖与认购有何区别?

基金上市后,投资者使用基金代码(581070)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此时交易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可能高于或低于基金份额净值,即存在折溢价风险。

产品卡: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 (581070)

底层资产与策略特征: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由平安基金发行,是一只采用主动管理策略的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基金。该基金要求投资于红利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注:同时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该基金对“红利主题股票”有明确的量化界定: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现金分红,且两年平均现金分红率或股息率处于市场前50%;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股票简称未冠以“ST”“*ST”字样。产品由拥有丰富主动权益投资经验的刘榕俊,与平安基金ETF指数部投资副总监钱晶共同管理。

发售与流动性基础:该基金于2026年10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发售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9日。发售期使用认购代码:581073;基金代码:581070用于上市交易。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0元。 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超规模时采用“末日比例确认”机制。

作为主动ETF,产品延续了ETF的高透明度特征:按交易所及基金合同约定,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披露申购赎回清单(PCF),基金上市后支持场内实时交易。

运作机制与分红安排:该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费用方面,年管理费率为1.00%,年托管费率为0.15%(数据源自发售公告,具体以官方文件为准)。此外,在满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季度分红评估,是否分红及分红比例以可供分配收益、基金合同约定和公告为准。基金分红并非额外收益,分红后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除息。

策略定位与基准约束:该产品以中证红利指数为风格锚,但并非被动复制指数。业绩比较基准是表征产品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的参考标准,而非强制跟踪标的。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可投资于基准成份证券之外的标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风险提示:本文仅为行业信息梳理与产品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平安基金及平安红利景气主动管理ETF的推介。文中涉及的产品要素以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经理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以上内容与数据,与有连云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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