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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诚志股份新发布《2026年三季度报告》

2026-10-26 0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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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10月23日收盘,诚志股份(000990)报收于5.4元,下跌3.91%,换手率3.93%,成交量66.84万手,成交额3.5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46.06万元,占总成交额3.27%。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2.65亿元,同比下降16.80%;归母净利润为-3122.19万元,同比下降136.97%。
  • 公司公告汇总: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十四项治理制度修订/新立事项,全部议案获9票全票通过。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6年10月集中发布16项治理类制度文件,覆盖委托理财、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募集资金、对外担保、资金占用防范等关键领域。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46.06万元,占总成交额3.27%;游资资金净流出201.52万元,占总成交额0.57%;散户资金净流出944.54万元,占总成交额2.69%。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三季度报告

诚志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2.65亿元,同比下降1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2.19万元,同比下降136.9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84.12亿元,同比下降3.35%;归母净利润2.59亿元,同比增长149.82%。基本每股收益0.1879元,同比增长120.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1亿元,同比增长24.52%。总资产276.5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9.92亿元,增长1.66%。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诚志股份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郑成武董事委托独立董事杨勇代为表决。两项议案均获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决定修订十四项治理制度,新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废止两项旧制度;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以闲置资金开展的短期委托理财行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所有委托理财须经董事会审议;达到规定标准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总部资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建设、机构筛选、风险监控等职责。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依法披露前完成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并向深交所报送。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与报送。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界定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交易范围,明确审批权限:不同金额及比例的交易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须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规范信息披露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与公平性。明确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标准、未公开信息管理流程、各部门职责、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执行。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规范对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特定对象的调研、采访等活动。要求接待活动履行审批与登记程序,签署承诺书,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沟通活动须符合信息披露规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内部审批流程、登记台账及事后监管义务,严禁滥用该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发生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诉讼仲裁、财务资助、会计政策变更、董监高变动等重大事项时,须于知悉当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明确股份申报、减持/增持计划披露、禁止交易情形及违规处理措施。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年报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虚假记载、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重大差异等情况下的追责机制,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形式。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强调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严禁未经授权担保;要求对担保对象进行资信审查并落实反担保;由资财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风险监控;重大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严格限制用途变更;对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等作出详细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度执行,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禁止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非经营性占用行为;要求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建立资金往来监控机制并定期核查公告;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确立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与诚实守信原则;明确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事务部组织实施;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或预测证券价格;投资者关系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发行及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重大事项披露标准、信息披露流程、董监高职责、未公开信息保密措施、财务内控机制、子公司管理、档案管理及责任处罚等内容,强调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禁止向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确需报送的,须履行内部审批、登记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等程序;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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