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宁波银保监局对宁波甬城农商行开出440万元罚单。罚单显示,该行主要涉“内控管理薄弱、随意调整贷款损失准备,未及时核销不良贷款、未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对汽车分期业务合作机构管控缺失、对客户及业务准入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法定代表人李友增对甬城农商行随意调整贷款损失准备,未及时核销不良贷款、未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对汽车分期业务合作机构管控缺失、对客户及业务准入不审慎等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等,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刘军、陈育洲对“甬城农商行对汽车分期业务合作机构管控缺失、对客户及业务准入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等,对其警告。
周鸿秉对甬城农村商业银行随意调整贷款损失准备,未及时核销不良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也被宁波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给予警告。
天眼查显示,宁波甬城农商行前身系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本为 6.29 亿元。2020 年 12 月正式改制成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来看,宁波慈溪农商行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 11.93%。宁波美顺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市鄞州晶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并列为该行第二大股东,均持股5.34%。宁波市江北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4.95 %。
2022年第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443.48亿元,负债总额421.05亿元,实现净利润1684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