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阿克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阿克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主要负责人:赵江),因1.贷款调查审查不到位。2.贷款审贷未分离,贷后检查有效性不足。3.未对资金用途进行有效跟踪检查,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人民币九十一万元(克银保监罚决字〔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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