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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证监局公布1号行政处罚,ST交投股东违规举牌被罚没120万元

2023-05-31 12: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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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5月31日,云南证监局发布2023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万中华违规买卖ST交投给予警告,并罚没119.62万元。   经查明,万中华实际控制5人的证券账户组,买入ST交投的交易由万中华决策并实施,并行使账户组表决权。   涉案账户组于2021年8月19日开始持续买入ST交投股票。截至2021年11月9日,涉案账户组持有ST交投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5%。此后,涉案账户组继续净买入ST交投

  5月31日,云南证监局发布2023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万中华违规买卖ST交投给予警告,并罚没11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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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万中华实际控制5人的证券账户组,买入ST交投的交易由万中华决策并实施,并行使账户组表决权。

  涉案账户组于2021年8月19日开始持续买入ST交投股票。截至2021年11月9日,涉案账户组持有ST交投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05%。此后,涉案账户组继续净买入ST交投股票,2022年2月7日累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3%。2月14日达到7.02%,3月1日达到8.02%。

  截至2022年8月2日ST交投公告日,涉案账户组合计持有ST交投1473.2018万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为8%。

  云南证监局指出,万中华于持有ST交投股份达到总股本5%时,未按规定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且在持股达到ST交投总股本5%后,其所持股份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未按规定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此外,在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8月2日的限制转让期内,账户组转让ST交投股票盈利9.62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2019年《证券法》相关规定,万中华为上述行为责任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云南证监局决定:

  一、对万中华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及持股变动情况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万中华在限制交易期内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227.34元,并处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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