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7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撤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的批复》,批复显示:同意撤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并要求公司进行公告,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
编者注: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第三十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具备基本经营条件、服务能力严重欠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形,或因战略调整撤销分支机构,应提出分支机构撤销申请。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应审慎决策、程序规范、控制风险,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