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财富领导者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职工在雄安新区购买自住房的,可按季提取公积金

2023-08-17 16:56:44
金融界
金融界
关注
0
0
获赞
粉丝
喜欢 0 0收藏举报
— 分享 —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规范提取行为的通知》。《通知》称,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而迁往雄安新区的中央国家机关(含中央企业)职工,可“零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雄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购房支出为限;在雄安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以房租实际支出为限。疏解到其他地区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可参照上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敬告读者:本文为转载发布,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FX168财经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细微删改。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