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瑞昌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对该行罚款80万元。
朱汉方、周亚平、桂芳对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不到位,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对其给予警告。黄辉东、刘鹏、张瑞娟对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对三人同样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