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9月15日,阿拉善银保监分局发布了阿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阿拉善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报表资料直接责任人康建国,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万元。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6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