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因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被赣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罚款25万元。
时任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岭背支行行长的段先锋及运营主管肖朴楠因对该行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均被监管予以警告;时任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禾溪埠支行综合柜员的黄甲洲因对该行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处以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天眼查显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
7月3日,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曾因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且未向监事会、监管部门报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员工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被处以罚款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