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023年9月2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的消息,李云华获批任云南澜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该行应要求李云华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同时,李云华应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否则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