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023年10月9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的消息,李建武已获批成为楚雄红塔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该批复要求李建武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同时,李建武应在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逾期未到任的,该批复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