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深圳证监局公告,鑫火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彦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充分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参与部分基金的项目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向投资者收取与其无关的业绩报酬费用,未对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权益的重大信息。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张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