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23日消息,台州玉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玉环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玉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玉环市芦浦深浦1号隧道口附近检查时发现台州玉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台州玉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台州玉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构成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