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7日消息,杭州吉旺贸易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临平区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16日16时03分,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临平区乔司街道方桥工地检查时发现杭州吉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吉旺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杭州吉旺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构成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告,杭州吉旺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