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指出,经调查,财通证券在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中未能勤勉尽责,未对业务人员的行为及业务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导致部分文件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多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相关规定。
涉事责任人李辰担任项目的受托管理责任人及承做人,负有相应责任。根据相关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李辰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即便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责令改正的措施将持续执行。
监管局在公告中明确了相关法规条款,包括《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和第180号)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等,并根据这些规定作出了处理决定。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