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6日消息,古交市兴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单位各处均未设置灭火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古交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1万8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在2023年11月1日的检查中,古交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该单位各处均未设置灭火器,其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设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此违规行为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古交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古交市兴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即罚款人民币1万8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