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忻金管罚决字〔2024〕9号,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山西定襄农商银行)及时任客户经理郭怀林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对山西定襄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对郭怀林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