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南丰县曾必武道路货物运输部因超限超载,被南丰县交通运输局罚款500元。
据公告内容,根据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车牌号为赣FD9032车辆于2024-01-22 08:57:21在太源不停车检测点G322处超限运输,车货总重为37.84吨,车轴数4轴。超限1.84吨,超限超载5.13%。
南丰县曾必武道路货物运输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超限超载违规行为。车货总质量超限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车货总质量超限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