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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答记者问

2024-03-18 17:39:12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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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为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质效,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制定了《评级办法》。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落实“高风险高强度监管”的监管导向,合理配置机构监管资源,真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 S级。根据监管评级结果,依法依规对各人身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以及资金运用的范围和比例实施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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