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的消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韩鹏同志已获得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准。韩鹏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新华保险应在作出任命决定后的10日内向监管局报告。如果在收到批复后的2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实际到任履职,其任职资格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