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03日,上海嘉定江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装置防劫车设施(防劫板或视频监控设备)或者顶灯,被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罚款2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未按照规定装置防劫车设施(防劫板或视频监控设备)或者顶灯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上海嘉定江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7条第2款第6项,构成了未按照规定装置防劫车设施的违规行为。对罚款200元的处罚结果进行了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