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被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罚款30000元。
据公告内容,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制动闸的制动间隙大于规定要求,防掉绳保护不可靠;2.副斜井对入井的金属体(轨道、管路)未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现场仅有一处;3.副斜井提升机未装设可靠的提升容器位置指示器(深度指示尺上未标注各车场位置与标尺),机械制动装置盘形闸的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超过2mm。
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款2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对其进行了罚款,每项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