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淮物流有限公司因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
2024年04月30日,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就合肥商淮物流有限公司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合肥商淮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阳
住所: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西淝河路与淮南北路交口鑫润3幢厂房
品牌:申通
二、案由
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三、主要事实
根据肥东县公安局移交该公司逍遥津分部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相关案件线索,经调查,该公司逍遥津分部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导致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行为。
四、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该公司逍遥津分部停业整顿5日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无
承办单位:合肥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