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确保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于5月7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行为;同时,严禁任何企业或个人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进行酒类商品的推销活动,以及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