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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 元

2024-08-04 14: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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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界消息,近日,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被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据公告内容,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金融界消息,近日,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被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 13 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装和拆卸人员、管理人员、指挥和司索人员以及混凝土搅拌机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

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 29 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 2000 元(2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MA1C0WQTX9
法定代表人 王金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鸡建罚字〔2024〕第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13条
违法事实 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
处罚依据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29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牡丹江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上岗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13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装和拆卸人员、管理人员、指挥和司索人员以及混凝土搅拌机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对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1
处罚有效期 2026-08-01
公示截止期 2027-08-01
处罚机关 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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