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正迎来新一轮资本补充浪潮。东莞金融监管分局近日批复同意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5亿元,注册资本由20.65亿元变更为22.20亿元。这标志着该公司继2024年6月增资约4.09亿元后的又一次资本扩充。今年以来,已有4家信托公司增资获批,显示出行业资本实力提升的明显趋势。
多家机构完成资本扩充
除东莞信托外,天津信托、北方信托、吉林信托等机构均在今年完成了增资事宜。天津信托于4月获得监管批复,注册资本从36亿元跃升至52.86亿元,增幅达16.86亿元。北方信托在2月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增加3.42亿元至23.44亿元。吉林信托则在1月实现注册资本由31.50亿元增至42.05亿元,增加10.55亿元。
这4家信托公司累计增资总额达32.38亿元,相比2024年全年仅有东莞信托和山西信托两家公司完成增资的情况,今年上半年的增资活跃度明显提升。陕国投信托也在推进增资计划,3月发布定增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
在增资过程中,部分信托公司引入了新股东,股权结构发生相应调整。北方信托引入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新股东,通过增资或受让方式成为公司股东。这种股权结构优化为公司业务创新转型、风险抵御能力提升提供了更强的资本支撑。
监管要求推动资本补充
净资本管理已成为信托公司经营风险防控的核心手段。《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这些硬性指标直接影响着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空间。
2023年出台的《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要求的关键性。该办法将监管评级分为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业务转型五个模块,各模块分值权重分别为20%、20%、20%、30%、10%。资本要求模块占据20%的权重,机构可通过提升资本实力获得更宽松的业务资质。
监管政策要求信托公司按业务规模计提风险资本,净资本水平直接决定可管理的信托资产上限。信托业务集中度与净资产挂钩的规定,使得资本实力成为制约信托公司业务拓展的关键因素。东莞信托2024年末净资本规模达67.57亿元,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为84.8%,远超监管标准。此次增资将进一步巩固其资本优势。
信托公司增资不仅满足监管合规要求,更为业务转型发展奠定基础。在传统融资类业务规模持续压降的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向服务类信托、资产管理等新业务领域转型。充足的资本为公司拓展标品证券类信托、家庭财富服务信托、家族信托等创新业务提供了必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