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持续强化IPO入口管控,现场检查机制成为筛选优质企业的重要手段。近期公布的第二批现场检查名单显示,12家拟上市企业被纳入检查范围,数量远超去年同期水平。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质量的严格要求,旨在从源头防范问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现场检查覆盖面显著扩大
本次被抽中的12家企业中,11家在6月份获得受理,仅1家在5月份完成受理程序。从审核进度看,9家企业处于已受理状态,3家已进入问询环节。这些企业分布在沪深两大交易所,其中上交所8家,深交所4家。
检查企业数量的增加与申报企业基数密切相关。今年5月以来,IPO申报出现小高峰,仅6月份就有150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按照现行规则,参与随机抽取的企业由未经上市委审议且未参与过抽取的首发企业构成,抽取比例为20%。排队企业数量增多,相应被抽中的检查企业也随之增加。
现场检查比例已从此前的5%提升至20%,这一调整反映了监管层加强审核力度的决心。检查机制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经过多年发展完善,已成为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重要延伸。2023年11月,相关规定进一步修订,明确即使检查对象撤回申请,检查工作仍将继续实施,彻底堵住了"一撤了之"的漏洞。
威慑效应逐步显现
现场检查的威慑作用正在发挥效果。此前出现的"一查就撤"现象得到明显改善,高峰期被抽中企业的撤否率曾超过70%。监管部门明确"申报即担责"原则,对发现问题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实施"双罚",运用资格罚、顶格罚等方式强化监管约束。
检查工作采用内查外调方式,监管人员深入发行人现场,重点核查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水平。检查时间通常为1至3个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审核节奏,待检查报告完成后方可继续常规审核流程。
今年以来,已有75家IPO企业终止审核进程,包括主动撤回材料和终止注册的情况。这些企业大多经历了交易所问询环节,业绩稳定性、募投合理性、财务数据真实性、关联交易等成为问询重点。同时,19单IPO撤单项目涉及中介机构或发行人被处罚,多数问题在现场检查或督导中被发现。
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问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多重手段把好入口关。不仅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被纳入追责范围,体现了全链条问责的监管态度。这种严格的监管环境督促各方履职尽责,推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