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因涉及账户管理、商户管理、反假货币业务、占压财政资金、信用信息采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与不明客户交易等八项违规行为,该行被处以717.5万元罚款及警告,创下成立28年以来的最高处罚金额纪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波及11名时任中高层管理人员,成为该行自成立以来追责人数最多的监管案例。
八项违规覆盖核心业务
此次罚单涉及的八项违规行为,几乎覆盖商业银行运营的核心环节。在账户管理方面,该行未能严格落实账户开立、使用及变更的监管要求;商户管理环节则存在对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不严、交易监测失效等问题;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的行为,暴露出其资金调拨流程存在缺陷。
更为严重的是反洗钱相关违规。根据处罚信息,金华银行不仅未有效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还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开展交易,且未按规定上报大额或可疑交易报告。这三类问题直接指向该行的反洗钱风控体系,可能为非法资金流动提供通道。此外,违反信用信息采集规定和反假货币业务管理疏漏,进一步显示该行在基础合规领域存在缺陷。
11名高管集体追责
本次处罚的严厉性不仅体现在罚款金额,更反映在对管理层的深度追责。11名被处罚人员覆盖分行行长、支行负责人及零售、运营、科技等核心部门管理者,暴露出合规责任在组织架构中的层层失守。
具体来看,时任杭州分行行长杜某弟、开发区支行李某及叶某东因客户身份识别失职被追责,三人作为分支机构“一把手”,对基层网点合规执行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运营部朱某群、零售部陈某娟分别因账户管理和商户管理漏洞被警告及罚款,显示中台部门未能发挥业务监督职能;法律合规部徐某华、宋某铨同时涉及客户识别与可疑交易报告疏漏,作为专职合规部门负责人,其失职更具警示意义。
信息科技部蒋某苗、吕某煌因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罚,暴露出系统监测功能存在缺陷。值得关注的是,台州分行应某斌、永康支行丁某晓作为基层机构负责人,直接参与“与不明客户交易”这一违规行为。
在承受监管重罚的同时,金华银行的经营基本面亦不容乐观。2024年年报显示,其全年净利润6.39亿元,同比增速18.09%,显著低于浙江省城商行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攀升至1.21%,远超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省内同行0.76%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