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字财富领导者

因贷款资金挪用于购买二手房,浙江海宁农商行城南支行被罚款40万元

2022-11-08 11:36:11
金融界
金融界
关注
0
0
获赞
粉丝
喜欢 7 0收藏举报
— 分享 —
摘要:11月8日,嘉兴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显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挪用于购买二手房。嘉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该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另外,钱仲宇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嘉兴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11月8日,嘉兴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13号)显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挪用于购买二手房。嘉兴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该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另外,钱仲宇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嘉兴银保监分局对其给予警告。

1. 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标明来源为FX168财经。商业性转载需事先获得授权,请发邮件至:media@fx168group.com。
2.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FX168财经立场。我们提供的交易数据及资讯等不构成投资建议和依据,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