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盘,比依股份(603215)报收于21.52元,上涨1.75%,换手率7.84%,成交量14.67万手,成交额3.11亿元。
8月2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2.16万元,占总成交额1.26%;游资资金净流出944.26万元,占总成交额3.04%;散户资金净流入552.1万元,占总成交额1.78%。
近日比依股份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54万户,较3月31日增加6020户,增幅为31.0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725股减少至7398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98万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维护股东权益。该制度定义了内部审计为公司审计部依据法律法规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分析、确认和评价。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明确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行使职权,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并承担反舞弊工作。
审计部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部独立于财务部,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审计财务信息、协助反舞弊、定期报告审计情况、检查货币资金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部有权接触相关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检查会计报表、查阅文件、实地查看资产、询问相关人员,并对违规行为提请制止或封存资料。
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评估、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报告编制、征求意见、审批生效、整改反馈、复审机制等内容。审计部需每年进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确保审计工作质量。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并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结果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如有需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为3,071,267,218.27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9,305,234.0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0.35%;营业收入为1,157,436,756.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3%;利润总额为56,158,204.0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712,184.3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665,517.2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不适用。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其如实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相关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回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83,312,5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39,767,361.11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为99,629,227.54元。公司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公司扩产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与商业混合用地,公司将于2025年底前启动搬迁工作。公司已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由187,947,951元变更为187,939,551元,股本相应减少8,400股,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同步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相关章程及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文件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母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高效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母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涵盖治理、经营管理、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监督审计、考核与奖罚等方面。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相关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度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明确禁止公司以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给关联方使用,包括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及代偿债务等。公司需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独立,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全体董事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执行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财务部和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期间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等,以规避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投机。公司须以自身名义开户,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交易须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和期限需匹配,年度累计不超过审批额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交易额度,董事长或授权人负责实施。财务部负责操作与管理,审计部监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达到亏损标准需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士。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事项,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等),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或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本制度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重大信息,包括与公司业绩、收购兼并、股票发行、重大诉讼、关联交易等有关的信息。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披露。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制度强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需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定期报告、公司网站、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现场参观、电话会议、路演等。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畅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维护沟通渠道等。公司需对董事、高管及员工进行系统性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素质和专业知识。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需提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确保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在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是指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征集人需遵守法律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等行为,不得有偿征集股东权利。征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股东会全部提案,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征集公告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征集人出席股东会时应严格按授权内容行使权利,公司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情况。征集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公司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细则自2025年8月25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细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五名,管理人员需具备履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细则指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股东资料管理等,同时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规范市值管理工作。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强调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071,267,218.27元,总负债为1,889,316,945.8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81,950,272.38元。2025年1月至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7,436,756.60元,营业成本991,278,748.28元,营业利润56,335,706.31元,净利润50,211,798.2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665,517.2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301,742.6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029,065.58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74,604,902.71元。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7947951元减少至187939551元,总股本将由187947951股减少至187939551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继续实施,公司将继续履行原有债务义务。
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起45日内,登记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联系人郑玲玲,电话0574-58225758,邮箱bydmb@biyigroup.com,邮政编码3154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84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6.77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691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400股至711171股,占总股本比例降至0.378%。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和法律意见书均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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