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上实发展(600748)报收于4.25元,较上周的3.89元上涨9.25%。本周,上实发展9月5日盘中最高价报4.28元。9月1日盘中最低价报3.86元。上实发展当前最新总市值78.39亿元,在房地产开发板块市值排名36/8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280/5152。
上实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7名均参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通过修订或新增《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2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待章程修订通过后生效。会议还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实发展将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23号二楼会议厅。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5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共7项子议案,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登记地点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职责等内容,并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表述。修订后的章程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计委员会职权及财务资助规定等条款。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编制)》,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虚假或选择性信息、预测证券价格等行为。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状况、股东权利行使等。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电话、网站、路演等。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编制)》,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编制)》,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效益优先、优劳优酬,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结合,责权利统一,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经营业绩考核,不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保待遇。公司不设董事津贴,董事按实际岗位确定薪酬。离任人员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编制)》,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及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融资融券交易受限。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买卖股份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须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将被追究责任,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内部处分或赔偿损失。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发布《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编制)》,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之日起生效,但若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应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除董事职务,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允许董事申辩。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职期间及期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持续至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未履行承诺或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版)》,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安排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由董事会解释并执行。
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后,若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应及时披露。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需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要求防止信息泄露,严禁内幕交易。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监督选聘过程、评估执业质量,并提交建议至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审批。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制度还规定了改聘情形、信息披露、档案保存等要求。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版)》,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版)》,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信息需按规定披露,包括人员构成、履职情况等。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废止。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等职权。重大投资项目超过净资产50%需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保存期限十五年。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
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严格规定,须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5年。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公司发布《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4562892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及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公司依法进行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公告媒体。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