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大豪科技(603025)报收于15.97元,上涨0.06%,换手率0.68%,成交量7.52万手,成交额1.21亿元。
资金流向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6.43万元,占总成交额5.93%;游资资金净流入38.22万元,占总成交额0.32%;散户资金净流入678.21万元,占总成交额5.6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5,785,4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0115%。会议由执行董事郑建军主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三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81%,取消监事会议案同意股数占99.895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郑建军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1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程序及结果有效。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决策科学、透明,防范风险,保障股东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内投资(如技改、固定资产购建)和对外投资(包括短期与长期投资)。投资事项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收入、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重大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达到特定比例或金额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部分事项授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经理审批。12个月内连续投资以累计数计算。投资决策需经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可行性分析,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固定资产建设的还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董事及高管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超额激励构成,绩效部分占比不低于70%。董事长基本年薪60~200万元,标准绩效年薪220万元;执行董事基本年薪60~180万元,标准绩效年薪100万元;副董事长基本年薪50~150万元,标准绩效年薪80万元;董事基本年薪15~75万元,标准绩效年薪15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岗位薪酬执行,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年度薪酬24万元,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经理基本年薪60~200万元,标准绩效年薪200万元;其他高管分三档10级,基本年薪30~100万元,标准绩效年薪10~120万元。交通补贴不发放,通讯补贴300元/月。外部非独立董事参会津贴1000元/次。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发放,违法违纪者取消当年绩效年薪。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0日起执行,已进行七次修订。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担保文件。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等原则,被担保人须提供反担保,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担保。不得为非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超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批,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关联方担保等。财务部为担保主办部门,担保事项需经风险评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履行登记手续。公司应定期跟踪被担保人状况,及时披露信息,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与日常管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概述、关联关系、定价政策、对上市公司影响等。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办法对日常关联交易、溢价购买资产等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并明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议召开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特别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履职便利,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履职保障措施,确保其独立客观履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提升工作效率。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审批预算、决定投资、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表决方式以书面为主。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情形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权。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举行,确保股东参与。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需公告,并由董事会执行。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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