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和远气体(002971)报收于31.76元,上涨0.92%,换手率1.94%,成交量3.12万手,成交额9867.58万元。
资金流向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4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09.9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4.47万元。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确认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杨涛。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合计62.0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2025年4-6月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5.80%。补充核查期间,公司新增对外投资兴远芯,注销兴远气体,取得多项资质证书及专利,部分土地使用权完成预告登记。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持续经营无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出具上市保荐书,确认和远气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59,198.9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和杨涛,发行价格为14.78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0,053,403股,限售期36个月。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气体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工业尾气回收利用,产品应用于化工、钢铁、半导体、新能源等领域。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2,160.74万元、165,455.54万元、153,299.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445.57万元、8,376.72万元、7,317.21万元。本次发行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深交所审核,尚需证监会注册。
发行保荐书指出,公司注册资本208,000,000元,实际控制人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12,999.79万元,负债总额437,760.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917.29万元。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规定,同意推荐。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98.93万元,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和杨涛,发行价格14.78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0,053,403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动,实际控制人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提示存在偿债风险、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及市场竞争加剧风险。2024年营收与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液氨市场价格下行影响。本次发行已通过深交所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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