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香飘飘(603711)报收于13.33元,较上周的13.53元下跌1.48%。本周,香飘飘9月16日盘中最高价报13.63元。9月18日盘中最低价报13.21元。香飘飘当前最新总市值55.04亿元,在饮料乳品板块市值排名13/2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054/515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根据经营需要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变更后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与销售等许可项目,以及自动售货机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劳务派遣)、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住房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等一般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6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将审议前述经营范围调整及各项制度修订议案,其中经营范围调整为特别决议议案。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电话:0571-28801027。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规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适用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情形。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需提交资料并经董事会审核。当选须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以上。若当选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需进行第二轮选举。
《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重大投资项目须经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涉及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需董事会特别审议通过,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可按额度预计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类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授权应明确具体,禁止概括授权,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符合发展战略,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为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分类预计年度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余额不得超过审批额度。董事会审议前应评估债务人资信及风险,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并监控,履行代偿义务后应积极追偿。制度经董事会通过、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决策体系,防范风险,提高效益。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收购、证券投资等。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依权限决策。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分析,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收集与评估,财务中心负责出资与核算。投资需经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执行等程序。可因经营期满、破产、战略调整、连续亏损等原因收回或转让投资。派出人员须履职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财务中心须建账核算,定期获取子公司财报,内审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等可能导致资源转移的事项。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等价有偿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须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例外情况需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定期履行审议程序。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严禁“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的资金占用。公司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由董事长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内审部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申请司法冻结关联方股份。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经济处分或提请罢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87.41万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管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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