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迈出关键一步,境外机构投资者首次获准全面参与在岸债券回购业务,4万亿人民币债券市场迎来流动性管理新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于9月26日联合发布公告,支持所有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这一政策打破了此前仅允许境外主权类机构和部分银行参与回购市场的限制,将参与范围扩大至1170家境外机构,这些机构持有中国债券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新规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进行交易,并采用国际市场通行的标的债券过户模式,大幅提升了中国债券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
一、市场开放进程:从现券交易到回购业务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历经多年发展。自201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最初仅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持续增加。
此次三部门联合公告,标志着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从现券交易扩展到回购业务,全面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二、政策核心内容:境外投资者范围与交易模式
公告明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涵盖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也包括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
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也在允许参与的范围之内。
交易模式上,新规采用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这与国内传统的质押式回购操作存在显著差异,传统模式未将质押式回购标的债券从正回购方过户至逆回购方,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
"采用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加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平稳过渡,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12个月过渡期内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
三、风险防控机制:额度管理与穿透式监管
在推进开放的同时,三部门注重风险防控。通过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交易对手方面,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这些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额度管理方面,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
三部门还将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告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离岸人民币市场迎新机遇
香港在这轮金融市场开放中扮演重要角色。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我们很高兴正式推出跨境回购业务。这是金管局和人民银行一直紧密合作,以持续优化'债券通'业务的重点工作之一。"
余伟文指出,这将引导更多元化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以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
五、全球影响与人民币国际化前景
三部门联合开放债券回购业务,将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这一政策提供了更便捷的流动性管理工具,可以盘活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整体战略部署,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