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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金马游乐(300756)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2.42万元

2025-09-30 0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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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金马游乐(300756)报收于45.23元,上涨1.8%,换手率3.69%,成交量4.84万手,成交额2.1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2.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3.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45.55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金马游乐制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投资审批权限及全流程管理要求。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9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2.4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63.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45.5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管理,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投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依《公司章程》权限审批投资项目,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重大投资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计算。对外投资须经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实施及考核。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须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授权个人决定。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追究至个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仅可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网络投票需提前录入信息并复核。股东通过股东账户投票,表决权数量为其名下账户持股总和。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并汇总委托人意见。非累积投票提案需明确同意、反对或弃权;累积投票提案按持股数享有对应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他非累积提案统一意见。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披露。投票结束后获取数据,律师应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公司承担网络投票费用,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累积投票制指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该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除外。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一半,选举失败;超过一半但不足名额的,可就缺额补选。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并报交易所审核。公司应在股东会前披露候选人资料。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相关主体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控制权,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须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开展重大不利的同业竞争或非公允关联交易。质押或转让股份应确保公司稳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公告重大事项。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及管理层的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权等特别职权。独立董事须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定期提交述职报告,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具商业价值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或经营信息。公司可对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的涉密信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豁免披露。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事项需登记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公司应持续关注媒体传闻及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披露澄清。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范围,防止泄露。对于未公开信息,一经知悉即启动披露流程。公司须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确保合规。本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尚未公开且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因职务或职责获取内幕信息的外部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严禁内幕交易、泄露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与方式。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披露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选择性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建立沟通档案,定期反馈投资者诉求。制度强调保密要求,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并规定致歉情形。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通知应提前送达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需遵守关联董事回避等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设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审计职责,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和管理审计,重点检查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及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审计机构有权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审计结果定期上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秘书须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密工作、组织培训董事及高管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知情权。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无法履职等情况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总经理工作细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他管理人员任免,审批日常费用支出及财产处置。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受委托可代行职权。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建立核算与监控体系,编制财务报告,组织预算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及合规事务。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经办公会议讨论形成纪要。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不足三分之一,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可要求赔偿。董事、高管不得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破产责任、失信等情况,违者将被解除职务。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应进行离任审计。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同业竞争业务,忠实义务持续至少2年。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股份申报与披露。相关人员须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公告。减持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窗口期禁止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按25%锁定,特殊情况自动锁定。禁止短线交易,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由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职责包括: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重大投资与发展;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外部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及内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及高管人选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回避。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年度履职情况须在年报中披露。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选聘,应公平公正,不得为个别机构量身定制条件。评价标准包括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等,其中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充分披露原因及前后任会计师所沟通情况。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信息,并保存选聘资料至少10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方式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专户存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改变用途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步披露。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担保总额应控制在经济业务往来总额内。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形如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或关联人提供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未经授权擅自提供担保的董事或高管须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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