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南京聚隆(300644)报收于35.62元,下跌1.33%,换手率5.45%,成交量4.79万手,成交额1.73亿元。
资金流向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70.59万元,占总成交额12.58%;游资资金净流出71.11万元,占总成交额0.41%;散户资金净流入2241.71万元,占总成交额12.99%。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2.5元现金(含税)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40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同时,董事会确定2025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上述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议案。因实施202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40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公司确定2025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或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审核,授予预留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原则一致,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同意以12.15元/股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显示,核心骨干及其他管理人员共7人获授限制性股票1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7.69%,占本次授予时总股本的0.09%。获授人员包括熊武明、徐俊海、周艳、刘涛、汪燕、史信波、潘昊。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当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所称公司股本总额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本总额。本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0万股,授予价格为12.15元/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系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30日,激励对象为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授予价格由12.40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为40%、30%、30%,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1%、48%。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毕,每10股派2.5元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2.40元/股变为12.15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认可,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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