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盘,海天股份(603759)报收于7.7元,下跌1.03%,换手率0.58%,成交量2.7万手,成交额2087.65万元。
资金流向9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8.11万元,占总成交额5.66%;游资资金净流出105.12万元,占总成交额5.04%;散户资金净流出12.98万元,占总成交额0.6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11项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0.00万元,用于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项目、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升级项目、夹江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5日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0日。会议审议包括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等10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联系方式:028-89115006,联系人:证券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80,101.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875.56万元,变更用途募集资金39,509.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9.3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16.35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及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曾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相关资金均已归还或赎回。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80,101.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875.56万元,变更用途募集资金39,509.00万元,占比49.32%。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部分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资金已按期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重大违规情形。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2023年7月10日,公司因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和三岔湖海天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2023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收回对海天世浦泰的资金往来,停止为三岔湖海天代付社保费用,并开展关联交易自查,确认无其他类似问题。公司已完善财务审核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关联交易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监管措施或处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未变相改变投向。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措施,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均符合规定,保护债券持有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后实施。委员会同意本次发行事项。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0.00万元,用于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合计84,485.64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各项目均已备案并取得环评批复,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通过借款或增资方式实施。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在6.02%至6.18%之间。本次募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改善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旨在完善分红机制,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可持续发展,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确定,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审阅一次规划,根据情况修订。本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100.00万元,用于现有水务项目的效能提升、基础设施升级及产能扩建。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假设,测算可转债转股后对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为降低摊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履职,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相关承诺旨在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可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同意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李力、罗鹏、付永胜、王爱杰。日期:2025年9月30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与决策行为,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会议由持有未偿还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组成,自债券发行完成起至债权债务终止后解散。会议权限包括变更募集说明书重要约定、修改本规则、解聘或变更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违约风险等重大事项。会议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也可由发行人或合计持有10%以上债券的持有人提议召集。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有表决权持有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和一般事项(过半数同意)。会议可通过简化程序召开,特殊情况可非现场举行。决议对全体持有人具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应推动落实。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0.00万元,用于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并声明不存在失信情形。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100万元,用于简阳海天数智化供水及综合效能提升工程、资阳市供水基础设施韧性升级与数智化建设项目、夹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提示,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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