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欣锐科技(300745)报收于22.77元,上涨2.38%,换手率6.45%,成交量9.12万手,成交额2.12亿元。
投资者: 董秘你好,请问截止2025.9.30股东总人数是多少?谢谢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如您需了解其他时点的股东人数,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向公司提供证明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后,公司将在核实股东身份后予以提供。请您将持股数量的文件和股东身份证信息发送至ir@shinry.com,工作人员会在核实完股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后与您联系。感谢您的关注。投资者: 同行威迈斯在市值管理、市场占有率、技术先进性、品牌知名度都远超欣锐科技,请问公司董秘和管理层是否有思考过公司的核心优势在什么地方,国家“反内卷”政策之下,请问贵单位还有生存空间吗?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技术研发(如氮化镓拓扑创新、率先实现基于双向氮化镓器件的单级矩阵变换器拓扑量产突破)和客户认可度(与比亚迪、吉利、小鹏等主流车企合作)方面,仍拥有自身的核心优势。公司相信,通过聚焦自身优势,脚踏实地做好自身经营,持续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切实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水平,从根本上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样能够穿越周期,提升市场地位,为未来的战略选择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公司将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锚定电力电子赛道,以技术创新与高效运营为核心驱动力,全面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一方面,公司聚焦核心业务的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加速新场景、新市场与新产品的布局;另一方面,公司将深化供应链韧性建设与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客户及合作伙伴创造可持续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8.6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8.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9.63万元。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删除LED路灯、风力发电机控制器相关经营范围,新增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附件、电力电子元器件、电池零配件、输配电设备制造、充电站、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等多项经营范围,并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8名;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多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伟世通公司及伟世通欣锐签署研发服务协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认为变更程序合法合规;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事项,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2024年末拥有注册会计师1031人,服务上市公司204家,2024年度为欣锐科技审计收费121万元,2025年费用将由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签字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无执业处罚记录。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删除“LED路灯/室内灯、风力发电机控制器的生产与销售”,新增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董事会拟由7名增至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增至5名,独立董事保持3名。《公司章程》同步修订,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等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近期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5项发明专利和7项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电能发射平台、OBC和DC/DC集成充电器、PFC电路控制方法、电控壳体组件、继电器控制电路等领域。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国内授权发明专利121项、实用新型专利554项、外观设计专利36项、海外授权发明专利1项,合计712项。
公司拟与关联方VISTEON-SHINRY POWER ELECTRONICS, LLC(伟世通欣锐)签署《ENGINEERING SERVICES AGREEMENT》,后者将采购公司研发服务用于满足德国某制造商开发需求,项目周期2025年至2028年,不含税金额1,089.92万美元,支付以收到开发费为前提。交易定价公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无异议,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并发布了《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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