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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威龙股份(603779)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5.3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9%

2025-10-15 04: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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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盘,威龙股份(603779)报收于6.95元,上涨0.29%,换手率1.36%,成交量4.53万手,成交额3153.6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5.3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9%。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威龙股份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10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5.39万元,占总成交额11.59%;游资资金净流出160.16万元,占总成交额5.08%;散户资金净流入525.55万元,占总成交额16.66%。

公司公告汇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2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3日,A股股东可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地点为公司证券部。会议联系人:刘玉磊,电话:0535-3616259。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及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和工作程序。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子公司设监事会。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设置职能机构,具体见《公司组织结构图》《部门职责说明书》等文件。治理层面调整由董事会秘书编制方案,经董事长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经营层面调整由企管部编制方案,报总经理审定后经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并在系统中更新。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确保经营班子依法履职。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总监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总经理行使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职工工资福利及聘用解聘等职权。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和经营工作分析会议,会议需形成记录并存档。总经理应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可暂缓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豁免披露。公司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事项,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知情人须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履行保密义务。相关信息被泄露、市场出现传闻或条件消除时,应及时披露。制度明确了内部审核程序、责任追究及档案管理要求。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维护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触及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公司须遵守保密规定,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信息披露实行直通披露方式,通过上交所系统直接发布。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违规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作出股价预期或承诺等行为。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件、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沟通,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指定专人负责。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相关工作,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公司需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召开业绩说明会,建立档案制度,并在特定情形下向投资者公开致歉。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知情人员须签署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内部控制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发展战略实现。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设立独立审计部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监督等要素,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控制。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与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职能部门等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会计信息真实性、资产安全、预算执行、关联交易、经济合同及重大经营事项等。审计方式包括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和网上即时审计。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明确了审计程序、报告要求、档案管理及奖惩措施,保障审计工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公司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的,须遵守本办法。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监管。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按规定程序审议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自主分配投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提名按证监会规定执行。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但超过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时,缺额下次补选;否则需进行第二轮或再次召开会议选举。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并公告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办法旨在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虽低于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管及日常监管实施控制。子公司须遵守公司规定,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事项。子公司应规范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统一会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对外担保、借款、投资等须经公司批准。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子公司须配合审计。信息披露方面,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提交会议决议及项目进展。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包括新建子公司、股权收购、联营合营等,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符合发展战略。审批权限根据投资规模设定:董事会批准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的投资;超过规定标准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由总经理决定。关联交易按专门权限执行。公司设专门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对外投资需签订合同,明确出资方式与责任。投资后应派驻人员跟踪管理,收益纳入公司核算。投资处置须经审批,清算时应全面清查资产。公司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决策、执行、财务等情况。信息披露按上市规则执行。违规投资将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须提供反担保,且相关方应回避表决。严禁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垫付、拆借、代偿债务等。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经办部门负责跟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意见。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提供工作支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书面意见。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涉及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26项制度。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惟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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